(京涛讯)近日,有以微信昵称“阿飞”、“阿K”为首的假条贩子专门出售我校请假条。他们声称从业至今从未失手,无论事假、病假都不会被发现。许多同学通过微信与上述商贩取得联系,购得假条并成功请假。
安全可靠请长假 先交钱再拿货
王同学曾在朋友圈中参与“阿飞”的集赞推广活动,只需十几个赞便可免费换取一张请假条。“被通报批评挺不光彩的,还会取消评优的资格。”她说:“有时候出去玩需要请一个星期左右的假,辅导员肯定不会批,找这样的(制虚假请假条)的人帮忙,既安全又省事。”
2日晚,本报记者通过熟人介绍联系上了“阿飞”。“阿飞”介绍道,自己只服务北理学生,一张请假条20元,一周假条带病历本需要100元(无病历则需70元),可以事先旷课,事后出示假条再销假,病情证明都是中大五院提供的,绝对安全可靠。记者随即购买3日一整天的请假条。“当天有多节课的话只需在老师面前展示一下就能拿走,和老师说接下来的课还要用就行了。”“阿飞”还告诉记者,“只要辅导员没看见这张假条,就不会有人质疑假条的真假,绝对安全可靠。”
记者与“阿飞”约定3日早上进行交货,在等待一段时间后,阿飞留下了假条存放信息就走了,在整个交易过程中双方互不相见。请假条存放地点也相当隐蔽,属于摄像头盲区,因此“阿飞”根本不会暴露身份。
校内市场生意“火爆” 代理工作轻松又高薪
根据“阿飞”介绍,他是某个制造虚假请假条团队的创始人,一天订单最多时能达500份,他本身也需要上课,经常会忙不过来,需要请一些代理来分担压力。而做代理业务也相当轻松,记录请假人信息,将信息汇总给“阿飞”,按约定时间统一收发请假条即可,代理按业绩获得提成。“阿飞”还常将买请假条与找代课进行类比,突显使用假条的低风险,而且比替人代课更省时间。
他的朋友圈甚至打出“3天收入四位数不是问题”,“稳赚”等标语,表示成为代理可以享受更多请假优惠服务。“阿飞”透露,有的请假条是已经印好了的,有的则需要另外印制。记者抛出会不会一单都做不成反而亏了代理费的问题时,他表示,现在学校做这一行很火,假条市场远远没有饱和。
京涛海纳进行技术鉴定 所盖公章皆为伪造
当与记者谈及中大五院的疾病证明单印章的真假时,“阿飞”拍胸脯声称绝对是真的,整张单几乎找不到破绽,因此完全可以蒙混过关,代理零风险。
记者将收集到的几张请假条、中山大学附属第五医院疾病证明单带到我校学生工作处进行鉴定。请假条盖有数理与土木工程学院、设计与艺术学院等学院的公章,疾病证明单则盖有中大五院的公章。京涛海纳工作室技术部门对数张假条和疾病证明单上的公章进行鉴定,使用计算机比对,发现有的印章确实能以假乱真,与真章尺寸仅仅相差毫厘。
北京青年报、人民网等都曾对网上贩卖请假条的情况进行深入报道,其中,医院开取疾病证明单需要完整地走完一套流程,不可能通过“贩子”得到医院真实的证明单,因此外面贩卖的疾病证明单可以百分百确认是假的。
科学化管理请假业务 商学院有高招
“辅导员又不是24小时在办公室,去办公室经常扑空,请不到假就要被通报批评”,采访过程中,不少同学向记者吐槽现行请假制度的弊端。对此类现象,商学院刘智老师直呼“不存在的”。
“为了更科学地做学生工作,我们在‘ZHBIT商学院’公众号里接入事务中心端口受理学生请假业务。商院学生只需打开手机填写表单就可以线上请假,辅导员和学生助理会在每天下午的五点后审批请假申请,结果会在当天晚上在公众号公布。”刘智老师向记者介绍道,“审批通过后,学生就可以来事务中心找助理领取请假回执以便销假,这样一趟流程大大方便了各方人员。”
刘老师还向记者透露,“新请假制度”上线一年多来,伪造的假条在商学院几近绝迹。“我们的假条上盖有学院公章,一式两份,统一编码,底下还会有辅导员的个人盖章,假条造假的难度着实不低。而且我们的公众号里每天都公布请假成功的学生名单,任课老师一查名单便知假条真假。”刘老师如是说道。
“我们已经在金鼎派出所立案,希望警方协助调查”,后勤保卫处、学生工作处等职能处室相关老师表示,学校将对贩卖团队做严肃处理,绝不姑息此类投机倒把行为。这头交着万元学费,另一头花着数十元到数百元的钱买假条逃课,到底是来学校上课学习还是来学校进行逃课体验。本报曾对学校寻找代课行为进行过报道,无论是找代课还是买假条都是想掩饰自己错误的行为,到头来损失的只会是自己,不仅是金钱和时间,更重要的是自己的学业。对希望“投身”这一行业的学生,记者只能说切勿以身试法,坚守自我道德、法律底线,坚决不能踏出违法乱纪第一步。
【拓展阅读】
1.《刑法》第二百八十条【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2.《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非法经营罪】违反国家规定,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3.《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有扰乱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秩序,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医疗、教学、科研不能正常进行,尚未造成严重损失的行为的,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聚众实施前款行为的,对首要分子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
4.《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五十二条】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学校可以给予开除学籍处分:违反本规定和学校规定,严重影响学校教育教学秩序、生活秩序以及公共场所管理秩序的。